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 » 利天下资讯

国际商标注册论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 来源: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6-08-19点击:317次
  • 国际商标注册论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利天下国际商标注册领先机构为您服务

    一、驰名商标的含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由此可见,构成驰名商标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第一,该商标必须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这是构成驰名商标的必备条件。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些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营渠道中涉及的消费者和相关人员等。上述人员(主要是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对该商标应当非常了解和熟悉。第二,该商标必须享有较高声望和名誉,这是构成驰名商标的基础。 

    作为商标高级形式的驰名商标,是从商标中脱颖而出的,是企业的精华和骄傲。驰名商标是一个国际通用的特定法律概念,其英文表示为“well-knownmark”。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法律文本是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但那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商品上,且仅扩大保护到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将驰名商标保护的客体扩大到服务商标,并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进一步延伸到了不相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从而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目前,对驰名商标予以保护是世界性的潮流,许多国家的商标立法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作出了规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驰名商标保护的前提,驰名商标的保护是驰名商标认定的目的。 

    二、准确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认定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主张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对符合驰名商标构成要件的商标进行确认的过程。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不得认定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商标所有人也无权自封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自我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同仁堂”诞生以来,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已有10多年的历史,在认定了400多个驰名商标的同时,也认定了这些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事实。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使得被认定商标在案件中获得直接的保护并有利于在今后的案件中得到保护,而对商标声誉的认定,也提升了产品的声誉和企业的信誉。 

    (一) 驰名商标实行“事后认定,被动保护”制度 

    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商标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机关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没有发生争议时,商标所有人不得主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认定机关也不得主动认定,更不允许 主动认定,批量公布。经认定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根据驰名商标所有人的请求,依照《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已注册的商标、或者禁止使用。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主要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1.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当事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对其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该注册申请已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由商标局对其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2.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当事人认为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对其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且该商标已获准注册。对此,当事人可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当事人并应提交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3.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商标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其驰名商标的行为,可以向案发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该驰名商标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证据材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4.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效力,只在个案中有效。经认定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其效力仅在发生争议的本次案件中有效,不能当然地适用到其他争议案件中。也就是说,当发生新的争议时,驰名商标所有人还必须再次提供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由认定机关再次予以认定。这样规定,符合驰名商标动态保护的特点。 

     

    利天下知识产权专注于国际商标注册美国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

    业务范围包括:中国商标申请,海外国际商标申请、著名商标申请、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许可备案、驳回复审、异议、争议。利天下国际商标注册官网:http://www.litinso.com/

利天下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6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3638【后台管理】 备案号:粤ICP备14069879号-1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