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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予续展?权利人竟不知道商标多年前就被撤销

  • 来源: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9-10-29点击:227次
  •   商标在成功注册之后,其专用权期限并不是永久的,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经过续展才能得以延续商标的专用权。若是忘了提交续展申请,那么商标就会被注销。

    商标不予续展?权利人竟不知道商标多年前就被撤销

      但是,有这样一件案例,某矿业公司在商标专用权即将到期时提交了续展申请,却得到了不予核准的通知!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05年5月16日,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一件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0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2018年4月12日,矿业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然而,原商标局经审查,则作出《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为“该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经被撤销”。矿业公司不服该决定,又向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

      实际上,早在2013年6月14日,某集团有限公司就涉案商标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2013年8月29日,原商标局向矿业公司发出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而在法定期限内,矿业公司未提交使用证据材料。2014年4月11日,撤201304***号“关于某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邮寄送达至矿业公司,其在复审期限内未申请复审,该撤销决定生效。此后,涉案商标的撤销公告被刊登在2014年12月27日第1437期《商标公告》上。

    商标不予续展?权利人竟不知道商标多年前就被撤销

      在很多商标申请人的眼里,总是关注到商标注册有多么多么难,一旦注册成功,就大松一口气,放心不少。但是,请千万不要忘记的是,商标是以使用为前提的,若是连续三年未得到合理的使用,还会有被“撤三”的风险。这也就是说,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内,也不要放松警惕,你的商标状态是可能随时会发生改变的。

      至于本案,不知道具体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矿业公司在商标被提撤三的情况下并未作出任何答复。即使商标真真切切在三年内得到了合理的使用,也已经无法改变商标已经被撤销的事实。

      依照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办理续展手续。而办理续展的前提是,该商标的注册仍然有效。直至矿业公司申请办理续展时,诉争商标已经不再是注册商标,又何谈续展呢?所以,原商标局作出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没有什么问题。

      综上,在商标成功注册后,不能就此放松警惕,需要时常关注商标的相关动向,比如是否被人提撤三或无效宣告,是否存在他人模仿、侵权的情况等等。更重要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邮寄送达是一种法定的文件送达方式。商标注册部门依照法定送达程序履行送达义务且相关文件并未被邮局退回,此时该文件应视为已经送达。对注册商标权利人来说,其在商标注册簿中登记的通讯地址应当保证畅通,确保能够投递。当通讯地址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到商标注册部门进行变更。否则,收不到邮件是小,错失商标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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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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