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 » 利天下资讯

国际商标注册论日本知识产权法的发展

  • 来源: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6-07-12点击:364次
  • 国际商标注册论日本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利天下国际商标注册领先机构为您服务

    关于依照裁定实施专利的权利发生移转的要件,《协议》第31条e规定,依照裁定实施专利的权利“不得转让,但与企业或者营业之一部分一并转让的除外”,且对于以实施自己的发明为目的而依照裁定实施专利的情形,该条1款规定“除了与第二专利一并转让以外,不得转让”。因此,关于前者,《专利法》第94条4款规定“和实施的事业分离转让时”该权利即“消灭”,关于后者,规定与依照裁定实施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该专利权、实用新型权或者外观设计权一并转移,且随该专利权、实用新型权或外观设计权的消灭而消灭”。《实用新型法》第24条、《外观设计法》第34条也有同样的修改(注:请参照熊谷健一:《逐条解说修改专利法》,第61页以下。)。

    (二)《商标法》的修改

    《协议》第23条2款是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标识葡萄酒或白酒产地的商标方面的规定,该条规定,成员国有义务驳回该商标的申请或撤销该商标的注册。对此,《商标法》第4条就不受理商标注册作了规定,同时,对于标识日本国内生产的葡萄酒或白酒的商标,还根据《协议》第24条9款之规定,增加了规定(注:请参照熊谷健一:《逐条解说修改专利法》,第65页以下。)。

    关于就违反《商标法》第4条17项之规定进行的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审判的除斥期限,日本根据协议23条7款之规定,适用《商标法》第47条所规定的5年除斥期间。

    对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国徽及其他徽章、商标等,修改为与巴黎公约成员国享有同样待遇。

    (三)《著作权法》的修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成员国实行的保护内容,在日本《著作权法》中早已作了充分规定,所以,没有创设新的权利。虽然需要将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有关的著作物包含在日本受保护的著作物范围内,但没有必要为其修改法律,一般认为,只要将第6条3项条文中的“条约规定我国对其提供保护义务的著作物”的“条约”解释为包含《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可。规定“受保护的演出”的第7条,被修改为包含“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进行的演出”(现行法第7条之1、2、3)。在规定“受保护的录音制品”之第8条第5项之1、2中,追加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国民制作的录音制品”和“固定于录音制品的声音最初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被固定的”的规定。另外,在规定受保护的广播之第9条第4项之1、2中追加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国民的广播组织的广播”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的广播设施播放的广播”方面的规定。关于保护期限,因《伯尔尼公约》采用对等原则,故明确对本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著作物也采用了对等原则(第58条)。

    (四)其他法律的修改

    另外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12项、《专利代理人法》第9条、第9条之2、《关税定率法》第21条的修改,在此省略不谈。

    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成立后《工业产权法》的主要修改

    如果以更综合的视点来看1995年以后日本《工业产权法》的动向,就有必要了解《科学技术基本法》(1995年11月15日公布实施,法律第130号)和《知识产权基本法》(2002年12月4日公布,法律第122号)。前者是将“在广泛领域中均衡地进行研究开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相互协调发展”等作为科学技术振兴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和义务。1996年,日本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将该法加以具体化。其中包括大学研究成果的专利化、事业化,构筑负责基础研究的大学等和产业界的联合、合作关系等。后者规定了日本知识产权政策的基本方针,试图制定有关新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及有效利用的推进计划,同时,在内阁内设置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本部长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在此范围内改变以往条块分割型的行政模式,并以此改革立法体系,集中地并有计划地实施有关政策。基于上述法律,“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于2003年7月8日被确立为国家战略。以此为基础,日本正在推进有关的计划,包括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专利快速审查法案”(暂称),设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研究医疗相关行为的专利保护,加强建立世界专利系统

     

    利天下知识产权专注于国际商标注册美国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

    业务范围包括:中国商标申请,海外国际商标申请、著名商标申请、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许可备案、驳回复审、异议、争议。利天下国际商标注册官网:http://www.litinso.com/

利天下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6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3638【后台管理】 备案号:粤ICP备14069879号-1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