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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谈商业秘密与专利权

  • 来源:广东利天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7-02-20点击: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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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的比较分析
    (一)商业秘密与专利权的界定

    依通说之见,所谓专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或者独占权。就专利本身的特点而言,相别于其他的知识产权,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且其保护期限较短,为20年或10年,并且须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发明创造才町能获得专利权。

    对于商业秘密的界定,各国法律均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说来,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对于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以通说之见,有以下几点:1.它们必须是秘密的,没有被公开过;2.它们必须因为被保密才具有商业上的价值;3.合法控制它们的人已经为保密而采取了措施。

    在各国立法之中,对专利权均有专门的立法,一般各国对其的界定也相差不远。对于商业秘密而言,全世界只有瑞典和加拿大有单独立法,在美国有《商业秘密示范法》,大部分国家对其的保护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件之中,但并不是说对商业秘密就没有保护。所以。商业秘密和专利权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

    (二)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的比较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一样,都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财产,两者必然有很多相似之处,如两者所保护的对象都是知识产权,权利人都具有一定的专有性,并且都是分地域保护,这也是知识产权的共性。同时,对于一项技术信息而言,商业秘密和专利权都可以成为其保护的方式,故厘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必要的。从两种权利的取得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权利的产生方式不同。依民法概念而言,商业秘密的取得属于原始取得,基于权利人自身的智力劳动成果,智力劳动成果一经产生即已获得,无须经他人约束;专利权的取得除本身的智力成果的创造,还须依申请获得,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两种权利的产生条件不同,即是否对于其技术信息予以公开为取得前提。相较于专利权而言,商业秘密的获得是以不公开技术信息为要件的,即对于技术信息的保密是商业秘密产生的最基本条件。对于专利权而言,其垄断性权利的获得是一项社会公众公开其专利,并与社会签订一项特殊的契约,以此获得权利。故是否公开是两种权利产生的最基本不同条件。

    3.获得权利主体范围的区别。通览各国专利法,一项发明只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权的取得采取先申请或先发明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其他人以后即使做出相同的发明也不能再取得专利权,也不能自由将其加以使用。而商业秘密权利的获得主体则是没有明确限制的,甚至可以说是竞争性的。只要相互独立的主体之间通过其独立研发、创造或其他的合法手段,取得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只要不向外界公布,均可以成为商业秘密权的人。

    4.权利的客体范围不同。商业秘密分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本文所称的商业秘密特指技术信息。而专利权的客体,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没计,均属于技术信息的范畴。即使在技术信息领域之内,能成为专利权客体的范围也比能成为商业秘密权客体的范围要小,如动植物新品种门前在我国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而它却可能被当作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此外,专利权的客体只能是完整的技术方案,而商业秘密的客体则更包括未完成的技术方案。

    5.商业秘密权和专利权的权利取得要件不同。对于专利权而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法律对于专利权的取得要件有着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一项专利的取得将有诸多的限制。而商业秘密由于是以不公开为要件的自动取得,因此,只要有秘密性即可。

    二、商业秘密与专利权的经济分析

    (一)本文所为经济分析的基础

    本文经济分析的基础有以下几点:

    1.方法论个人主义。即社会理论的研究建立在对个人意向和行为研究的研究之上,以个人的模式思考问题,分析研究对象的基本单元是有理性的个人,以人的理性化全面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

    2.最大化原则。即个人会对适合他的各种优先可能选择做出可逆判断,个人是其行为最佳的判断者。源于其的几个合理推论是:假设各种形态的物品是可以替代和交易的,并因此而使个人状况发生变化;最大化行为假设;最大化意味着均衡边际价值和消除边际效应。

    3.机会成本。一种东西的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那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所有东西。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经济分析

    商业秘密意味着对具有竞争价值的商业信息的一种事实垄断。为了便于分析,了解企业在商业秘密的取得、占有、使用、收益直至优势消失这一过程中的垄断性与竞争性问题,本文在这里建立一个一般的数学模型加以考察。所见的模型为边际成本收益分析,便于观察边际变化。如下:

    图示1:正常状况之下商业秘密周期的一般模型。

    该图中:x轴表示一项商业秘密开发收益的时间轴;

    Y轴表示商业秘密的成本及收益;

    曲线ABCF表示开发、维系一项商业秘密的边际成

    化曲线MN;

    曲线ODEF表示从陔县商业秘密之中所获得的边

    际收益曲线PQ;

    F点表示商业秘密公开后的情况。

    由图中的曲线可以明确地得出,在商业秘密的开发阶段,成本曲线MN在AB阶段是迅速上升的,此阶段是从纯粹的成本费用。自O点开始,商业秘密部分完成,故此,开发的边际成本的开始下降,此时增加的成本是保守商业秘密的成本。到C点时,商业秘密基本成熟,此时不存在开发成本,仅有维持商业秘密的成本。到F点,商业秘密被公开,成本为零。

    图中PQ曲线表明商业秘密的带来的收益。OD阶段是商业秘密成型并边际收益持续增加的阶段,DF阶段是在商业秘密成熟之后,一定时期之内稳定获得的收益。而EF阶段则是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及其它的原因是的商业秘密的价值降低。最后F点表明商业秘密在公开之后其收益接近于零。

    从上图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得出以下两个基本结论:

    1.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预见到的成本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整个商业秘密的研发过程;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他人知晓的过程。

    2.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即是商业秘密所带来的本身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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